網(wǎng)上購買上百公斤制毒原料,租住的民房是其“制毒車間”……短短半個多月,這名大學肄業(yè)生制造銷售了十多公斤K粉,非法牟利數(shù)十萬元。昨日上午,長沙中院對這起特大制售毒品案開庭宣判,29歲的蘇科一審被判死緩。
大學肄業(yè)生約人合伙制毒
蘇科(化名陳偉)文化程度不低,大學肄業(yè)。在長沙酒吧玩耍時,蘇科與長沙人劉勇認識。2010年春節(jié)后,蘇稱自己會制造毒品K粉,但缺錢購買制毒原料,提議劉勇出資一部分與其合伙。兩人一拍即合,之后劉勇陸續(xù)出資7萬余元給蘇科用于購買制毒原料、制毒工具,租借制毒場地。
有了錢,制毒的原料從哪里來呢?通過網(wǎng)絡,蘇科聯(lián)系上了李廣慧,表示想購買制毒原料國家管制易制毒物品鹽酸XXX。在金錢的誘惑下,李廣慧在明知蘇科無購買資質的情況下,兩次介紹蘇科在“大胡子”(另案處理)處購得制毒原料鹽酸XXX共計100公斤。李廣慧從中獲利萬余元。
租民房打造“制毒工廠”
錢有了,原料有了,蘇科又打電話約來了同鄉(xiāng)邱漢卿,要他幫忙一起制毒。隨后,蘇科在長沙縣黃花鎮(zhèn)華湘村租下一民房作為制毒場所,而劉勇則租賃了長沙市馬王堆汽配城一房間作為存放毒品的倉庫。2010年4月中上旬,蘇科又購買了酒精、氨水等原料和電熱套、燒瓶、抽氣過濾瓶、攪拌機等器材。
在制造毒品過程中,蘇科是“總工程師”,邱漢卿則按蘇科的指示做一些不需要技術的體力活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從2010年4月中旬起至4月30日止,蘇科在制毒場所共計制造了10.8公斤毒品K粉,并全部以每公斤13000元的價格販賣給了劉勇。劉勇購得毒品K粉后,用于自己吸食和販賣。
宣判之后被告臉色慘白
短短十幾天,蘇科怎么會熟練制造這么多毒品?原來蘇科并不是第一次制毒。從2006年起,他開始試驗制造毒品。2009年12月,蘇科因涉嫌當時廣東警方偵破的一起販毒案件,畏罪潛逃。兩個月后,蘇科回到長沙,重起爐灶。2010年5月1日,公安機關在長沙黃花國際機場抓獲蘇科、劉勇。在蘇科租住的房間里搜繳25.628公斤鹽酸XXX,從劉勇租住的房屋及小車內搜繳K粉3373克。
昨日上午,長沙中院開庭對此案進行宣判。蘇科犯販賣、制造毒品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(zhí)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;劉勇犯販賣、制造毒品罪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。邱漢卿與李廣慧分別犯制造毒品罪和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被判刑。宣判完畢,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蘇科臉色慘白,一言不發(fā)。(記者 邱釗 通訊員 王力夫 胡淋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