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安警方找回一名20年前被拐賣的幼童,先后抓獲涉嫌販賣的犯罪嫌疑人5人。日前,深圳市公安局打拐辦在寶安分局舉行認親會,組織被拐人及其父母、親屬相認,并對破案有功的線索舉報人進行獎勵。
1996年4月1日,事主劉某到寶安區(qū)上川派出所報稱,其2歲的兒子王某在寶安區(qū)上川公園失蹤。案發(fā)后,深圳警方啟動三級辦案機制,由市局、分局、派出所三級刑偵部門抽調(diào)警力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。專案組通過現(xiàn)場走訪等多種方式,開展了大量細致的偵查工作,案件未能突破。直到1999年6月,寶安警方巡警大隊在對一起搶劫案進行偵查市才有了突破,得知一條重要線索:被拐人小王(化名)系由嫌疑男子曾某紅抱走,后經(jīng)陳某清、陳某平等人販賣。
1996年6月,專案組抓獲犯罪嫌疑人曾某紅(男,四川人)被抓獲。經(jīng)審訊,犯罪嫌疑人曾某紅對實施“寶安960401”拐賣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專案組經(jīng)過深入偵查,逐步掌握了同案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清、陳某平的身份情況。犯罪嫌疑人陳某清(男,四川南充人)、陳某平(男,四川南充人)先后分別于1999年9月、2010年5月被專案組抓獲歸案。陳某平對販賣王某的事實避重就輕,對販賣王某的最后經(jīng)手人“小馬”(陳某平當時的女朋友)身份拒不交代。經(jīng)法院審判,犯罪嫌疑人陳某清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、陳某平被判有期徒刑六年,曾某紅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。期間,偵查員持續(xù)開展偵查工作,并多次對被關(guān)押的罪犯曾某紅、陳某平、陳某清進行提審,但始終未能查實“小馬”的身份,一直未能找回被拐兒童王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