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生動反映和充分展示我縣在新中國成立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中的巨大成就,特向全縣廣大文學工作者和文學愛好者開展“新昌新賦”征集評選活動,具體事項如下:
一、征文時間
2009年11月1日---2009年12月1日。
二、作品要求
1、作品須采用“賦”這一文學體裁,要求主題鮮明,語言凝練,風格高雅,具有鮮明的藝術韻律和強烈的藝術感染力。(賦,是我國古代文體,盛行于漢魏六朝,是韻文和散文的綜合體,一般用于寫景抒情。如司馬相如的《子須賦》、《上林賦》,楊雄的《解嘲》等)
2、一城一賦,展示新昌整體形象,突出新昌特色,體現(xiàn)時代色彩,濃墨重彩抒寫新昌歷史沿革、人文特色、發(fā)展歷程和時代風采。
3、作品字數(shù)在1000至1500字,稿件用典須附注釋。
三、投稿方式
1、以電子郵件形式投稿:電子郵箱:xczjxh@163.com。
2、以信件形式郵寄:郵寄地址:新昌南明街道橫街15號4樓新昌縣作家協(xié)會,郵編:312500(請在信封正面注明“新昌新賦”投稿)。
3、咨詢電話:0575—86383886,聯(lián)系人:袁方勇。
四、評選獎勵
本次征集活動結束后,評委會將統(tǒng)一組織評選。獲獎作品及作者名單將在縣級新聞媒體上公布。
本次征集活動設一等獎1篇,獎勵人民幣3000元;二等獎2 篇,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;三等獎3 篇,各獎勵人民幣500元。優(yōu)秀獎若干篇,各獎勵人民幣200元。
五、其他事宜
1、所有作品投稿者必須是合法擁有者,具有著作權,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凡涉嫌抄襲、借用和侵犯他人知識產(chǎn)權等侵權行為的,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擔一切后果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2、作品無論采用與否,恕不退還,請作者自留底稿。
3、所有征文一經(jīng)獲獎,所有權、修改權和使用權等著作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,除主辦單位授權外,任何單位、個人(包括作者)不得將獲獎征文用于廣告宣傳、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廣,否則,征集單位有權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。
4、投稿者要在作品后附上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碼和聯(lián)系方式。
5、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。
中共新昌縣委宣傳部
新昌縣新聞信息傳播中心
新昌縣風景旅游局
新昌縣作家協(xié)會
2009年10月26日